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2-10-17 13:39 廣東教師資格證 [您的教師考試網]
(二)報名
申請人在規(guī)定的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時間內,用本人賬號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
1.選擇認定機構
(1)符合我區(qū)認定范圍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小學教師資格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的確認點請選擇“惠城區(qū)教育局”中“仲愷高新區(qū)行政服務中心(仲愷區(qū)認定范圍)” 為認定機構。
(2)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申請人選擇居住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申請人選擇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3)駐粵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武警選擇駐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2.網上報名
申請人于10月8日至14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 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用本人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錄,選擇“教師資格認定”(點擊
)模塊進行報名,報名前請認真閱讀“須知”。
(三)現(xiàn)場審核確認
1.時間:10月26日—27日共2天。
具體辦理時間為9:00-11:30,14:30-17:00。逾期未辦理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的,作放棄處理。
注:本次體檢結果將在10月21日在本網站公布,本次認定體檢結果不合格人員無需進行現(xiàn)場確認。
2.地點:仲愷高新區(qū)行政服務中心(仲愷和暢五路西8號投控大廈,具體確認場所依據當天現(xiàn)場指示)聯(lián)系電話:3270503。
3.具體流程:到達現(xiàn)場→出示粵康碼(48小時核酸陰性)→測量體溫→證件審核→提交認定資料→報名完成。現(xiàn)場審核時必須本人到現(xiàn)場確認點辦理。
現(xiàn)場審核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符合下列四類人員任一,提供相應證明即可)
①仲愷高新區(qū)戶籍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以及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
(注:集體戶口是指暫時還不具備單獨立戶條件,或者暫時還沒有辦理單獨立戶手續(xù)的居民,其戶籍關系掛靠在某一個集體戶頭上的居民戶口。如:學生集體戶口、單位集體戶口等。)集體戶口證明原件是指集體戶首頁和個人信息頁的復印件并加蓋戶籍派出所的騎縫章(見附件5)。)
②以居住證(居住證上現(xiàn)居住地址在仲愷高新區(qū)范圍內)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以及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
③以港澳臺人員申請認定的,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④駐仲愷高新區(qū)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武警提供身份證原件,以及需提供士兵證或軍官證以及所屬部隊出示的證明,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該駐地部隊。
(2)學歷證明
①學歷信息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核驗的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
②學歷信息不能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核驗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一式一份)和學歷鑒定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一式一份)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特別提示:建議學歷信息不能核驗的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進行學歷認證。
③持港澳臺地區(qū)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證書
①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核驗的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核驗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
②在省外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申請人,按照省語委辦要求,還需提供發(fā)證單位所在省份的工作實習證明(證明須有證明人姓名、電話、工作單位傳真號碼和通訊地址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原件和普通話證書復印件,如不能提供則不能參加本次認定。注:在省外高校就讀期間考取普通話證書的,可憑畢業(yè)證書原件代替上述工作實習證明(普通話證書考取時間需在畢業(yè)證就讀時間范圍內,且考點需在就讀高校同一地區(qū),以此證明)。
(4)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務必在仲愷高新區(qū)人民醫(yī)院婦幼計生中心(仲愷高新區(qū)陳江街道甲子路139號)參加體檢(體檢時間范圍為10月8—14日,自行安排,周六日除外),請在體檢時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已填好個人信息且貼好照片的《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見附件3,雙面打印),體檢時間每天8時開始,空腹抽血項目于體檢當天10:30前完成。體檢項目完成后,申請人須將《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交到交表處。體檢結果僅以當次為準,不再進行補檢、復檢。申請人員未在指定的仲愷高新區(qū)人民醫(yī)院婦幼計生中心體檢、指定時間內完成本次認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認定。
注:因妊娠期的申請人不宜做個別體檢項目,請攜帶有關懷孕檢查資料,由指定醫(yī)院的主檢醫(yī)生在體檢表上簽署妊娠情況說明,我局存檔。妊娠結束后補檢相關項目,期限在申請認定日期起一年內進行。經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憑體檢合格證明到我局確認并領取教師資格證書,超過期限當自愿放棄。備孕、哺乳期的申請人,須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要求體檢,不能免除項目。
體檢合格證明由醫(yī)院統(tǒng)一交回區(qū)宣教文衛(wèi)辦公室,無需自取。申請人如對體檢結果有疑問,可自行向體檢醫(yī)院查詢。我辦對體檢醫(yī)院出具的體檢結論不負責解釋。
(5)無犯罪記錄證明
①內地申請人無需個人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到公安機關核查。
②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的有關部門開具,具體的辦理程序請咨詢當地相關部門。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申請人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所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見附件1、2),由申請人填寫后交給現(xiàn)場確認點,待省級機構填寫蓋章完畢后,通知申請人到認定機構領取。港澳申請人有無犯罪情況經港澳相關部門核查后,核查結果會反饋到出具函件的省級機構,省級機構再將核查結論通知有關教育局作為認定依據。臺灣地區(qū)申請人的無犯罪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臺灣地區(qū)相關部門開具,開好的無犯罪證明直接交給認定機構。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省廳要求,且本次認定報名上傳的照片必須和體檢表上的照片相同,下載并打印《幼兒園教師、小學教師、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持證人粘貼照片頁》,按要求填寫相關資料并粘貼照片(附件7))。
特別提示:信息系統(tǒng)上傳照片和教師教師資格證書持證人粘貼照片統(tǒng)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7)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入學時間以畢業(yè)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本科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除了要符合上述(1)至(6)的相關條件外,還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①畢業(yè)證原件;
②畢業(yè)成績單原件;
③實習鑒定證明原件(需與所學專業(yè)、認定學段相對應,如不相對應,需本人所讀學校教務處出具相關證明);
④高校錄取通知書或高校新生錄取名冊復印件(本人所在頁),高校新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需蓋本人學校教務處章,并由教務處相關負責人簽名確認和寫上“與原件相符”。
(8)仲愷高新區(qū)宣教文衛(wèi)辦公室完成現(xiàn)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作教師資格證書。待證書領取通知公布后,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到指定地點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
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時間和地點,以惠州仲愷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網(http://www.h.gov.cn)最新公告欄目通知公布時間為準。
五、其他有關事項
1.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上報名和現(xiàn)場審核確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供的現(xiàn)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禁止學?;蛉魏螜C構替代報名,對違反規(guī)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2.“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對申請人的身份、學歷、普通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等信息進行自動核驗,申請人只有填報真實個人信息方可通過上述信息的核驗。
3.申請人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為本人近6個月內的免冠正面證件照,此照片應與體檢、現(xiàn)場審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4.仲愷高新區(qū)宣教文衛(wèi)辦公室將對申請人有關證件和材料進行核查,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guī)定處理,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5.仲愷高新區(qū)宣教文衛(wèi)辦公室將按照《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lián)合激勵和失信聯(lián)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16〕33 號),對申請人申請教師資格證書進行征信。
6.申請人在報名過程中如遇問題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導航欄“常見問題”中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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