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jiaoshi.huatu.com 2023-01-30 09:36 教師招聘網(wǎng)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甲與乙婚后有二子,長子于2000年早逝,遺有妻A及子B;次子于2003年因工傷死亡,無子,遺有妻C;C與甲、乙共同生活,將甲養(yǎng)老送終。甲于2016年病逝,留下五十萬元遺產(chǎn)。此案中沒有繼承權(quán)的是( )。
A.妻子乙 B.長媳A
C.長孫B D.二兒媳C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財產(chǎn)繼承權(quán)。B項正確,長媳A缺乏法定繼承的條件,無法繼承。A項錯誤,按照繼承法第十條,遺產(chǎn)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此可知,甲妻子乙有繼承權(quán)。C項錯誤,按照該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quán)繼承的遺產(chǎn)份額。長孫B父親先于甲死亡,可以代位繼承,所以長孫B有繼承權(quán)。D項錯誤,按照該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wù)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二兒媳C與甲、乙共同生活,將甲養(yǎng)老送終,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wù),所以二兒媳享有繼承權(quán)。故本題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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